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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39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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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2,以下简称《计划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其他说明: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查阅《计划表》(详见附件1、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8:3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

(三)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面试

采取面试的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达1:3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该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当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30人时,则需进行两轮面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考生人数,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在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发布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北海职业学院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报名登记表等。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声明中应含有考生本人亲手签名和手印、具体日期信息。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内容在面试当天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公布,并提供面试相关教材内容。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三)面试时间地点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考察和体检

1.采取面试的岗位

2.采取直接考察的岗位

(二)考察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北海职业学院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北海职业学院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北海职业学院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北海职业学院承担,且北海职业学院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三)体检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一)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北海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同意,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七、其他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职业学院纪委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065236。

 

附件下载【附件1: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一).xls

附件下载【附件2: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二).xls

附件下载【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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